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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瓶姑娘愚弄百姓是社会责任失守

发布时间:2022-06-17

017年5月28日,端午节小长假第一天,在山东惠民魏集古村落,记者遇到了一场名为“花瓶姑娘艺术展演”的骗局。工作人员介绍,只要花10元购买门票,就能看的传说中的“花瓶姑娘”。(2017年5月31日《齐鲁晚报》)

端午节旅游能够看到花瓶姑娘了,这事出现让任何人想来也不会相信,可是不相信的事件居然出现了,并且让很多人上当,为什么呢?还是广大百姓的好奇心在作祟,如果不是这样,也不会让这骗人的把戏在当今社会出现,还能够堂而皇之地欺骗群众。

花瓶姑娘出现,是景区相关部门闯法律法规的红灯,是想通过欺骗的方式骗取百姓口袋中的钱,结果很多百姓都上当了,只是花了短短的几分钟时间,自己却损失是几十元或者上百元,真正遗憾。事实上百姓不应该上当,想一想一个姑娘被装在瓶子里可能吗?这姑娘得多大呢?即使是袖珍姑娘也不可能被养在瓶子里,瓶子里可以吃喝邋遢睡吗?况且一个人长期立在瓶子里,谁又能够坚持呢?最重要的一点还有,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,法治社会必须体现法的存在,一个姑娘长期被装在瓶子里,这是严重的虐待行为,也是对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践踏,执法部门岂可能姑息放纵其存在?即使是发育不正常的人,也不可能存在的,百姓想到这一点,也不会上当,也不会去看那个莫须有的花瓶姑娘了。

事件出现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百姓缺乏社会责任心,明明知道这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,如果相关百姓及时向警方举报这一违法行为,这样的事件会一直欺骗百姓吗?百姓存在着猎奇心里,景区管理方更是抱着对相关事件出现漠不关心的态度,结果让这一虚假的欺骗行为一直存在,欺骗百姓的利益,看来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心,需要每一个人从自身做起。

端午节景区出现花瓶姑娘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了,相关媒体已经曝了光,山东警方应该立刻重视,对事件的出现进行处理,坚决不能让这样的事件再存在下去,侵害百姓的利益,妨碍社会诚信,只要警方对事件出现不姑息,如花瓶姑娘这样虚假的事件,岂会出现侵害百姓的利益!

来源:中国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