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环境治理领导办公室日前通报了河北“利剑斩污”零点行动第二次集中行动进展,此次行动共发现环境问题企业68家,责令整改63家,立案处罚24家,5家被取缔。
据介绍,“利剑斩污”第二次集中行动于5月20日零时启动,全省环保、公安共出动人员763人次、出动执法车辆163部,检查县(市、区)28个,突击检查企业73家,远程执法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24家,各市抽检企业66家,共发现环境问题企业68家,责令整改63家,立案处罚24家,取缔5家。
检查结果显示,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超标排放问题仍然严重。此次河北省环保厅共对24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远程执法抽查,其中10家存在超标排放问题。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、东光县污水处理厂、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。
河北省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现象仍旧突出。唐山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窑炉废气旁路开启,部分烟气未经过脱硫设施直接排放;唐山赤也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压滤机长时间未用,无污泥压滤物产生等。
检查发现,个别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未能发挥应有作用。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停运;邢台隆尧县金隆水泥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等。
与此同时,企业违法生产也未得到有效遏制。元氏县石家庄天马淀粉厂无证排污,但停产后未经批准,擅自恢复生产;辛集市于凤山铸造厂和辛集市卓远锻造厂擅自建设地条钢,长期非法生产等。
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,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,各市要立即认真梳理此次行动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,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立案处罚;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,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;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,要及时按照程序依法移送。特别是对突击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,要从严从快依法处罚。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,要倒排工期,确保整治到位。